在台灣,性騷擾及性侵害雖已有專法規定,然而,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仍層出不窮。依據衛生福利部統計,106年性侵害案件有14,217件,依據教育部統計疑似校園性騷擾案件則有4,207件。
心理師就其輔導實務經驗表示:常會有人認為只是摸一摸有什麼關係?事實上一個人如果處於隨時會被侵犯的狀態,會導致自我懷疑,或常態性缺乏自信等現象,而加害者則通常不會有對不起被害者的想法,且再犯率非常高,所以我們必須加強性別教育及協助加害者改變觀念以避免他們再犯;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黃怡翎執行長表示,職場性騷擾就是因為社會漠視、加害者行為不會被懲罰,所以加害者才會有恃無恐,性騷擾案件才會層出不窮。